左红伟,女,1987年9月出生,工学、法学双学士学位,200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23年遴选为员额检察官。2014年1月至今在鹤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反贪污贿赂局、公诉科、第三检察部工作。先后担任支部宣传委员、组织委员、支部副书记等党务工作,现任第一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党支部副书记。

左红伟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办理贪污贿赂案件5件,一审公诉案件104件。2016年司法改革以来,辅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刑事案件48件、民事案件200余件、行政案件40余件、公益诉讼案件60余件。期间,参与办理了邓某某等50余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周某某等20余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无障碍设施被占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张某某等农民工支持起诉讨要农民工工资案等案件等一系列案件。

左红伟同志在加强业务能力提升的同时,还进一步强化自身理论水平的提升,撰写的《刑事立案前证人提供的虚假证言该如何认定》《价格认定结论书不应按照鉴定意见进行审查》《信息时代背景下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研究》《醉驾入刑以来鹤庆县院危险驾驶案件情况分析》《抗击“新冠肺炎”中的刑事法律问题探索》等论文先后被《大理检察》《大理法学会》《云南检察》《云南法学会》等媒体采用。在大理州职工技术技能大赛暨全州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中左红伟同志连续两届荣获“公诉业务能手”称号,并多次入选业务条线人才库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