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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校联动全覆盖 向校园欺凌说“不”——鹤庆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深入挂钩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反欺凌主题宣传
时间:2026-04-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鹤庆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全院检察干警分赴各挂钩学校,面向从幼儿园到中学的全体师生,开展了一场“一个都不能少”的反欺凌法治宣传。




检校联动,每个人都成为反欺凌的主角

针对不同学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检察官们精准施策,量身定制法治课堂:中学课堂,结合真实案例剖析欺凌行为的法律后果,把法律条文讲成身边事,让孩子们将法律条文内化成为心中的行为红线;严格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直指学校管理的薄弱环节,着重强调学校是强制报告的第一责任主体,教师是报告的第一道关口。





年龄不是挡箭牌,法律红线碰不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等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是“不敢管”,而是“必须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欺凌行为立即制止。

《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小学课堂,侧重行为边界认知与自我保护技巧。讲解中穿插角色扮演互动,以亲身体验引导学生既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也不做冲动的欺凌者,更不做冷漠的旁观者。针对幼儿园儿童注意力短、理解力有限的特点,组织观看法治动画。以萌趣形象演绎隐性欺凌的危害,教会孩子们“大声说不、及时求助、结伴而行”。每一堂法治课无人缺席,当每一颗心学会换位思考,当是非在细微处得以明辨,这便是向校园欺凌说“不”最坚定开端。








常态履职,让检察蓝守护校园净空

此次宣传活动覆盖挂钩乡镇中小学及幼儿园,受益师生近3000人,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从城镇到乡村,从教室到操场,检察官们走到孩子中间,用孩子们听得懂、愿意听、记得住的方式,把“拒绝欺凌、尊重他人、保护自己”的理念传递给每一名师生。但是,一次宣传不是终点,鹤庆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推动反欺凌教育常态化、精准化,让每一个孩子都知道:法律就在身后,检察官就在身边校园欺凌没有旁观者,更没有沉默者检察蓝将始终与学校、家庭一起,为孩子撑起一片没有欺凌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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