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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2-0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大理州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理州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大理州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办理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 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犯罪检察等工作。办理相关刑事申 诉案件。负责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

第二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职务 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办理相关刑事 申诉案件。负责控告申诉检察、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办事 机构、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员等工作。

第三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涉外事务联 络、检察技术与信息、财务装备、新闻宣传等工作。

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司法警察、 检务督察、离退休人员和党群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夯实基础,服务中心工作,为建设平安鹤庆、法治鹤庆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狠抓落实,全力服务工作大局。着力打击刑事犯罪、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以及涉及疫情防控的犯罪案件,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主动服务“六稳”、“六保”,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做好涉民营企业服务工作,持续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二是转变司法理念,注重办案质效。开拓创新,接续奋进,以落实州检察院“46511”工作思路答好“大理之问”检察答卷。坚持以业务评价指标为引领,以钉钉子精神聚焦业务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刚性,把每一件“大案”办好,每一件“小案”办精,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实施,强化“案—件比”“风向标”作用,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三是强化精准监督,重塑检察工作优势。以新思维破解新难题,加强与各政法单位的协同共治,积极拓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稳妥办理各领域公益损害案件。紧盯监督力度不均衡难题,用精用准法律监督手段,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加强办案总结,对办案质量高、效果好的典型案例及时总结经验,充分发挥案例指引、参考作用。

四是做好检察宣传工作,讲好鹤庆检察故事。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多形式多方面的检察宣传,充分展示检察机关工作业绩和使命担当,让社会、人民群众知道检察院“干了什么”“怎么干的”“干的效果好不好”,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传播检察好声音、弘扬检察正能量、讲好鹤庆检察故事。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锻造鹤检铁军队伍。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重点,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深入开展“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激发检察工作内生动力为抓手,把忠诚作为灵魂,把担当作为本职,把清廉作为底线,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只争朝夕的精气神、舍我其谁的责任心,争创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回答好“大理之问”检察答卷,喜迎党的二十大召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院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我院财务总收入79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2.3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90.99万元。

与上年对比我院财务总收入增加90.43万元,增幅12.87%,主要原因是2022年其他收入90.99万元纳入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我院财政拨款收入702.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2.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2.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我院财政拨款收入减少0.5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我院预算总支出793.3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0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7万元,增幅1.1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比2021年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4.62万元;二是2022年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3.41万元列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69.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6万元,减幅7.70%,主要原因一是服装经费较2021年减少2.35万元;二是2022年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3.41万元列入基本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491.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20.0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业务经费等特定事业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49.04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服装经费等特定事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险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5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缴纳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保险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3.00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总额11.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6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31万元,较上年减少0.55万元,下降2.9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理州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

大理州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94万元,较上年减少0.55万元,下降10.0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5次,共计接待62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人数规模,接待90%以上在单位食堂就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理州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3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服装经费

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保证服装质量,高质量,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2、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试行)》的通知、《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等通知文件精神规范法检系统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并确保全面、足额、按时保障聘用制书记员权益。

3、司法业务经费

构建体现正确司法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观、政绩观,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推动检察业务工作科学发展,本项目具体工作目标为:

(1)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

(2)健全反腐败法律监督机制,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治化水平;

(3)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4)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等,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5)依法打击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刑事犯罪;强化诉讼监督、执行监督,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

(6)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加强检察业务教育培训工作;

(7)依法办理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等犯罪案件,建立健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情报分析共享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维护国家安全、边疆稳定。

4、人民警察加班补贴经费

(1)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给司法警察工作带来的新任务和新挑战,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司法警察工作模式,按照《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法警加班补贴兑现标准≤710元/人/月。

(2)完善执勤值班制度,每日派驻法警上岗值班,保护接待检察人员安全,维护接待场所秩序,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维护好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安全和良好的工作秩序,确保年末业务部门对司法警察工作满意率达到98%以上。

(3)抓好训练常态化,演练实战化,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的战斗力。

(4)依据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考勤情况发放加班补贴,做到公平公正,不搞“普惠制 ”和“平均主义 ”,确保年末司法警察对加班补贴保障情况满意率达到95%以上。

(5)根据司法警察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法警加班补贴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司法警察加班补贴经费,并确保经费全面、足额、及时兑现率达到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6.7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理州鹤庆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419.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393.52万元,在建工程7.9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0.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27.0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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