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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时间:2025-0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办理管辖权范围内的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对审查逮捕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2.对审查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3.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4.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5.对判决、裁定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6.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和社区矫正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鹤庆县人民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强化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三个善于” 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鹤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1、以更高站位护航发展大局。深入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念,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围绕县委经济工作主题,持续输出优质的“检察产品”。积极护航更高水平平安鹤庆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度参与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风险。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惩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生态检察职能,积极助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为大美鹤庆筑牢检察屏障。依法惩治经济领域腐败犯罪,积极参与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2、以更实举措守护群众利益。把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坚持罪责刑相适应、法理情相统一,让公正司法与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同频共振。依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犯罪,加强涉民生诉讼监督,运用刑事和解、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方式,全方位保护弱势群体利益。聚焦就业、劳资纠纷等重点领域,采取更多“稳心”“暖心”检察为民举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充分发挥综合履职效能,更优更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3、以更大力度推进法律监督。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深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刑事检察着力推动构建完善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轻罪治理、刑事诉讼制约监督等体系;民事检察加大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监督力度,做实做好虚假诉讼监督;行政检察着力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统筹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公益诉讼检察以可诉性持续提升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通过个案突破推动类案解决、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4、以更严标准锻造过硬队伍。坚持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深化人才强检战略,做实做精做细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实战活动,切实把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更好地担当时代重任;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纠治“四风”,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强化检察权行使的制约监督,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努力锻造一支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266,078.3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42,578.3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823,5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00,898.56元,下降9.93%,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导致人员经费、社会保险、公用经费等开支相应压缩;二其他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42,578.38元,其中:本年收入6,442,578.38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42,578.3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80,098.56元,下降5.57%,下降的主要原因: 2025年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导致人员经费、社会保险、公用经费等开支相应压缩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266,078.3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442,578.38元,其中:基本支出5,942,578.3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0,098.56元,下降6.01%,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导致人员经费、社会保险、公用经费等开支相应压缩;项目支出5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4,640,045.5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50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4,445.60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77.92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38,889.51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9,321.6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040.00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93,058.16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总额17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9,293.23元,较上年减少53,532.84元,下降30.9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 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000.00元,较上年减少14,000.00元,下降3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8次,共计接待23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按照国家党政机关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规格等;二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逐年压减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3,293.23元,较上年减少39,532.84元,下降29.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293.23元,较上年减少39,532.84元,下降29.7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按照“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严格压减“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明确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努力推动检察机关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体目标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覆盖率到达100%,起诉法院后无罪判决率为0,案件审查期限内办结率达到100%,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提起公诉审结率达到100%,律师机构对检察环节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的满意率达95%以上,检察工作报告在人代会通过率9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47,454.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677.55元,下降3.82%。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数减少1人,核定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数据时较上年略有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维护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鹤庆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7,807,251.96元,其中,流动资产276,579.99元,固定资产原值27,147,635.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56,895.00元,无形资产原值226,141.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17,969.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4,807.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53项,账面原值831,204.0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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